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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岗位职责

发布日期:2016年12月26日 17:00信息来源:金沙集团1862cc

(一)主席职责

1.在分团委指导下,负责学生会的全面工作,按照学校和上级学联组织的工作精神,主持制订学生会工作计划,决定有关重大事项。

2.主持召开学生会全委会及各部门会议,研究贯彻各项任务。

3.指导、帮助和督促、检查学生会副主席和各部开展工作,协调各方面的关系;通过制定学生会各项工作制度,规范学生会活动的开展,并对各部门的业务作监督考评。

4.联系学院党委、分团委,增强学生会与上级部门的沟通与交流,及时向分团委汇报学生会工作情况和学生思想动态,参加学校和学院有关会议。

5.负责学生会工作的总结,并在学生会全体大会上做工作报告。

6.代表学生会向上级学生组织汇报工作,并及时传达上级有关会议精神。

7.带好学生会团队,做好学生会干部的选拔、培养、考核、监督工作,增强学生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提高学生会干部的归属感。

8.增进与校学生会和其他院系、学校的交流、协作和友谊。

9.完成分团委和上级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副主席职责

1.协助主席做好学生会有关工作。

2.主席不在或受主席委托时,经分团委同意,代表主席行使各项职责,并及时向主席汇报。

3.明确责任分工,抓好分管部门的各项工作和活动。

4.完成分团委和主席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各部门部长(主任)职责

1.直接对分管主席负责,负责整个部门活动的统筹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工作总结的撰写。

2.监督和帮助副部长(副主任)及干事的工作。

3.完成分团委和主席团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各部门副部长(副主任)职责

1.直接对部长(主任)负责,协助其开展工作,带领干事完成分配的工作。

2.部长(主任)不在时或受部长(主任)委托,经主席同意,代表部长(主任)主持本部(室)工作。

3.完成分团委和主席团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各部(室)干事

1.在部长(主任)领导下参与本部(室)工作,对本部(室)部长(主任)、副部长(副主任)负责。

2.完成分团委和主席团交办的其他工作。

河南中医学院金沙集团1862cc分团委

2015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