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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6年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年04月14日 13:05信息来源:金沙集团1862cc

学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项管理,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与成果评奖暂行办法〉通知》(豫教科〔2011〕337号)及《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项工作细则》的规定,现将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凡未通过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组织的课题鉴定结项者均可申报结项。

二、申报结项成果的基本要求:详见附件《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6年课题结项工作的通知》。

三、需报送材料:

(一)参加鉴定结项者报送材料包括:

(1)《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鉴定结项申请·审批书(2016年版)》;

(2)《课题立项通知书》(复印件);

(3)成果主件:研究报告;

(4)成果附件:开题报告、中期报告、发表或交流的相关论文、其它过程性资料、成果影响或效益证明材料、重要变更申请及批复等。

申请结项鉴定的以上材料须按(1)至(4)顺序用A4纸打(复)印,胶装成册,报送3套。同时报送《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鉴定结项申请·审批书》及研究报告的电子文档(word格式)。(凡提交的复印件在申报时须提交原件审验。)

(二)符合免鉴定结项条件者报送材料包括:

(1)《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免鉴定结项申请·审批书(2016年版)》;

(2)《课题立项通知书》(复印件);

(3)成果主件:研究报告;

(4)成果附件:开题报告、中期报告、发表或交流的相关论文、其它过程性资料、成果影响或效益证明材料、重要变更申请及批复等。

申请免鉴定结项的以上材料须按(1)至(4)顺序用A4纸打(复)印,胶装成册,报送3套。同时报送《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免鉴定结项申请·审批书》及研究报告的电子文档(word格式)。(凡提交的复印件在申报时须提交原件审验。)经省教科规划办核准通过后,给予办理结项。申请免鉴定结项经审验不符合条件者,须按照鉴定结项要求重新申报。

不论申请鉴定结项或免鉴定结项者,报送材料均须加封皮装订,首页为目录。报送时配用档案袋,档案袋上请注明课题名称、课题批准号、课题类别、课题负责人姓名、课题负责人所在工作单位等信息。各部门汇总后,将纸质版、电子版统一报送教育研究与教学评价中心。

四、 报送时间:4月20日下午5:00之前。

报送地点:新校区教学实验大楼BN708室 教育研究与教学评价中心

联系人:闫秀娟、刘杨

电话:65575596 邮箱:13323836261@163.com

                                                 教育研究与教学评价中心

                                                      2016年4月13日